5月24日,省人社厅公布了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以上你们都很关注的问题,都能找到答案。
工程等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
此次改革,我省将健全职称制度体系。
继续沿用工程、卫生、农业、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翻译、新闻出版广电、艺术、教师、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。
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、中级、高级职称,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,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,根据需要仅设置助理级。
但是,拟在目前没有设置正高级职称的工程、经济、会计、统计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,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。初级、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。
不统一要求外语计算机推行代表作制度
我省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,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,实行基本标准、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,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、技术性、实践性、创造性,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。
对实践性、操作性强,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,不作论文要求;推行代表作制度,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,淡化论文数量要求;专利成果、项目报告、工作总结、工程方案、设计文件、教案、病历、调研报告、决策咨询报告等,可以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依据。
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,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。
学术造假一票否决职称评审全员答辩
未来评职称,将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,强化社会责任,坚守道德底线。
我省将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,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、业绩、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,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;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,一律予以取消。
我省将推行职称评审全员答辩,采用考试、评审、考核认定、个人述职、面试、实践操作、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开展评价;有条件的行业可开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,采用考试与评审结合的方式,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。
职称评审权限下放高校自主评审
我省进一步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。
将中小学校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、卫生、农业、工程等系列(专业)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(州)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;
在天府新区、自由贸易试验区、绵阳科技城、德阳重大装备制造基地、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和军地优势资源共享转化示范区、军民两用技术协同创新先导区、军民融合高端产业发展集聚区军民融合等重点区域,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;
优化完善向扩权试点县(市、区)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政策。
推动省属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大型医院、大型企业等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,按照管理权限推行职称自主评审,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,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并加强监督,用人单位按照岗位管理要求自主聘用。
放宽基层专技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
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;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,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称;累计满25年的,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。
“四大片区”外的专业技术人才,到“四大片区”服务满1年或与“四大片区”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、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成效,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,可提前1年破格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。
将来评职称重点看业绩和实际贡献
我省将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。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、创新成果,增加技术创新、专利、成果转化、技术推广、标准制定、决策咨询、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,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。
▲自然科学研究人才,突出评价其解决科学问题的能力、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、学术水平以及技术创新与集成、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;
▲哲学社会科学人才,突出评价其推动理论创新、传承文明、学科建设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、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支撑的业绩贡献;
▲高等教育人才,突出评价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其学术能力、创新能力、成果转化推广、服务决策、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业绩贡献;
▲中小学教师,突出评价其教书育人、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学生的业绩贡献;
▲医疗卫生人才,突出评价其医疗医技水平、实践操作能力及创新能力、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业绩贡献;
▲工程技术人才,突出评价其解决工程技术难题、技术创造发明、技术推广应用、工程设计、工艺标准开发的业绩贡献;
▲农业技术人才,突出评价其服务“三农”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业绩贡献;
▲经营管理人才,突出评价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、行业引领作用、创造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业绩贡献;
▲文化艺术人才,突出评价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挖掘和推广世界及民族文化精神的业绩贡献。
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。
我省将力争通过3年时间,基本完成工程、卫生、农业、会计、高校教师、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,完成所有系列(专业)评价标准修订完善工作;通过5年努力,基本形成设置合理、评价科学、管理规范、运转协调、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。
如果您对职称制度改革有意见和建议,省人社厅欢迎你拨打电话:028-86759627,或者通过电子邮箱:945235897@qq.com反馈。